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열왕기상 15장 聖經 (文理和合)

聖經 (文理和合) · 중국어(문리) · 열왕기상 (1 Kings) · 34절

  1. 1 尼八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、亞比央卽位、爲猶大王、
  2. 2 在耶路撒冷爲王、凡歷三年、其母名瑪迦、押沙龍女也、
  3. 3 亞比央從其父所行諸罪、不效厥祖大衞、專心於其上帝耶和華、
  4. 4 然以大衞之故、其上帝耶和華賜以燈光、在於耶路撒冷、俾其子嗣位、鞏固耶路撒冷、
  5. 5 蓋大衞除於赫人烏利亞之事外、皆行耶和華所悅、畢生不違其所命、
  6. 6 羅波安存日、與耶羅波安常相戰鬬、
  7. 7 亞比央與耶羅波安、亦相戰鬬、亞比央其餘事蹟、凡其所爲、俱戴於猶大列王紀、
  8. 8 亞比央與列祖偕眠、葬於大衞城、子亞撒嗣位、○
  9. 9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、亞撒卽位、爲猶大王、
  10. 10 在耶路撒冷爲王、歷四十一年、其祖母瑪迦、押沙龍女也、
  11. 11 亞撒行耶和華所悅、效其祖大衞所爲、
  12. 12 驅孌童於斯土、除其列祖所作之偶像、
  13. 13 貶其祖母瑪迦太后之位、緣其爲亞舍拉作可憎之像、亞撒斫其像、焚於汲淪溪旁、
  14. 14 惟崇邱未廢、然亞撒畢生、專心於耶和華、
  15. 15 以父所獻、及己所獻之金銀與器皿、進於耶和華室、
  16. 16 亞撒與以色列王巴沙存日、常相戰鬬、
  17. 17 以色列王巴沙上攻猶大、建拉瑪、使人不得出入於猶大王亞撒之所、
  18. 18 亞撒取耶和華室及王宮府庫、所餘之金銀、付其臣僕、遣詣居大馬色之亞蘭王、希旬孫、他伯利們子便哈達、曰、
  19. 19 爾我有約、如昔爾父與我父然、今我饋爾金銀、請廢爾與以色列王巴沙之約、使之去我、
  20. 20 便哈達從亞撒王之言、遣其軍長攻以色列之邑、乃擊以雲、但、亞伯伯瑪迦、與基尼烈四境、拿弗他利全地、
  21. 21 巴沙聞之、則止建拉瑪之工、而居得撒、
  22. 22 亞撒王宣告猶大衆、不遺一人、遂取巴沙建拉瑪之木石、亞撒王以之建便雅憫之迦巴、與米斯巴、
  23. 23 亞撒其餘事蹟、凡其所爲、與其勇力、及所建之邑、俱載於猶大列王紀、亞撒年老、而有足疾、
  24. 24 與列祖偕眠、同葬於大衞城、子約沙法嗣位、○
  25. 25 猶大王亞撒二年、耶羅波安子拿答卽位、爲以色列王、凡歷二年、
  26. 26 拿答行耶和華所惡、循父之道、干父陷以色列人之罪、
  27. 27 以薩迦族、亞希雅子巴沙叛、弒之於非利士人之基比頓、其時拿答與以色列衆、圍基比頓、
  28. 28 猶大王亞撒三年、巴沙弒之、而篡其位、
  29. 29 甫卽位、則戮耶羅波安全家、凡有血氣者、悉行翦滅、靡有孑遺、如耶和華藉其僕、示羅人亞希雅所言、
  30. 30 因耶羅波安所犯之罪、使以色列人陷之、激以色列上帝耶和華之怒、
  31. 31 拿答其餘事蹟、凡其所爲、俱載於以色列列王紀、
  32. 32 亞撒與以色列王巴沙存日、常相戰鬬、○
  33. 33 猶大王亞撒三年、亞希雅子巴沙、在得撒卽位、爲以色列王、歷二十四年、
  34. 34 行耶和華所惡、循耶羅波安之道、干其陷以色列人之罪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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