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예레미야 2장 聖經 (文理和合)

聖經 (文理和合) · 중국어(문리) · 예레미야 (Jeremiah) · 37절

  1. 1 耶和華諭我曰、
  2. 2 爾往、向耶路撒冷呼曰、耶和華云、我憶爾少年之戀慕、和親之愛情、彼時爾從我於野、未經耕種之地、
  3. 3 以色列於耶和華爲聖、乃土產之初實、凡噬之者、悉爲有罪、災必臨之、耶和華言之矣、○
  4. 4 雅各家、以色列家諸族歟、宜聽耶和華言、
  5. 5 耶和華曰、爾祖視我有何不義、而遐棄我、從事虛無、成爲虛妄乎、
  6. 6 彼衆未言導我出埃及之耶和華安在、彼引我歷曠野、沙漠坎阱之區、旱乾死亡之地、無人經行、無人居處之境、
  7. 7 我導爾入沃壤、俾食其果、曁厥佳品、惟爾入之、則汚我地、使我業爲可憎、
  8. 8 祭司未言耶和華安在、講法律者不識我、民牧干罪於我、先知託巴力之名而預言、從無益之事、
  9. 9 耶和華曰、緣此、我必與爾爭、亦必與爾子孫爭、
  10. 10 可往基提島而觀之、遣人至基達而詳察、有若斯之事否、
  11. 11 諸國之神非神也、豈有易之者哉、惟我民以己之榮、易無益之物、
  12. 12 耶和華曰、諸天歟、爾其緣此而駭愕、驚惶蕭索、
  13. 13 我民作惡有二、我爲活水之源、彼乃棄我、而自掘井、厥井破裂、不能蓄水、
  14. 14 以色列豈爲厮僕乎、豈爲家奴乎、何爲被虜耶、
  15. 15 稚獅向之而咆哮、大發厥聲、荒蕪其地、焚燬其邑、俾無居民、
  16. 16 挪弗及答比匿人、碎爾之顚、
  17. 17 爾上帝耶和華導爾於途、而爾離之、豈非自召斯禍乎、
  18. 18 爾今何爲在於埃及之道、以飲西曷之水、何爲在於亞述之道、以飲大河之水乎、
  19. 19 爾之罪惡必自懲、爾之悖逆必自責、可知離棄爾上帝耶和華、不存寅畏之心、乃惡而且苦之事、萬軍之主耶和華言之矣、
  20. 20 昔爾折爾軛、斷爾繩、曰、我不順服、乃於諸高岡之上、各綠樹之下、屈身行淫、
  21. 21 然我植爾爲嘉葡萄、出於嘉種、爾奚變爲異種葡萄之劣枝乎、
  22. 22 爾雖以鹼、與多皁莢自濯、爾之罪跡尚在我前、主耶和華言之矣、
  23. 23 爾安得曰、我未染汚衊、未從巴力乎、觀爾在谷之途、則知爾之所爲、爾若捷足孤峯之駝、馳行其路、
  24. 24 又若野驢、習於野間、動情欲而吸風、其期旣屆、孰能使之轉離哉、尋之者不勞、及期則遇之、
  25. 25 爾足勿跣、爾喉勿渴、惟爾曰、無望也、蓋我慕外、必從之矣、
  26. 26 盜見獲則愧恥、以色列家、與其君王牧伯、祭司先知、愧恥亦若是、
  27. 27 彼謂木曰、爾爲我父、謂石曰、爾乃生我、且背我而不面我、惟遭患難、則曰起而援我、
  28. 28 爾所造之神安在乎、彼若能援爾於難、則任其起而爲之、猶大歟、爾神之數、等於爾邑、○
  29. 29 耶和華曰、爾悉干罪於我、曷與我辯乎、
  30. 30 我責爾子、乃徒然也、彼不受教、爾刃如猛獅、吞噬爾先知、
  31. 31 斯世之人歟、當明耶和華之言、我於以色列族、豈爲幽曠之野、杳冥之域乎、我民奚曰、我已放縱、不復詣爾、
  32. 32 處女能忘其妝飾、新婦能忘其美服乎、惟我民忘我、其日無從核數、
  33. 33 爾治道以求寵、何其孜孜、至誨惡婦循爾之途、
  34. 34 爾殺無辜貧人、其血見於爾裾、非因其穿窬、乃因其以此責爾也、
  35. 35 惟爾曰、我無罪焉、其怒轉離我矣、因爾自謂未嘗干罪、我必鞫爾、
  36. 36 爾何奔馳、改易爾途、昔緣亞述而蒙羞、今於埃及、亦必蒙恥、
  37. 37 爾必以手抱首、自彼而出、蓋爾所恃者、耶和華棄之、爾不能因之得利達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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