예레미야 17장 聖經 (文理和合)
聖經 (文理和合) · 중국어(문리) · 예레미야 (Jeremiah) · 27절
- 1 猶大之罪、錄以鐵筆、其鋒乃金鋼石、銘於心版、及厥壇角、
- 2 彼之子女、竟記憶其壇與木偶、在於高岡之上、綠樹之下、
- 3 我田間之山歟、因罪之故、我必使爾四境之貨財寶物、以及崇邱、悉被刦掠、
- 4 爾必失我所錫之業、乃爾自致、我必使爾在所未識之地、服事爾敵、緣爾使我怒熾、炎炎不滅、○
- 5 耶和華曰、凡賴世人、恃血肉之臂、而心離耶和華者、其人見詛、
- 6 蓋彼必如沙漠之杜松、不沾膏澤、居於曠野乾燥之地、斥鹵之區、無人之處、
- 7 倚賴耶和華、惟耶和華是恃者、其人有福、
- 8 必猶林木、植於水濱、盤根河畔、不畏炎熱、其葉青葱、旱歲無虞、結實不息、
- 9 人心詭詐、逾於萬物、其疾甚重、誰能洞識、
- 10 我耶和華鑒察人之心意、試驗人之衷懷、按其所行之途、所結之實、而加報施、
- 11 人得非義之財、如鷓鴣伏非己之卵、中年失之、終顯爲愚、○
- 12 我儕之聖所、自始崇高、乃尊榮之位也、
- 13 耶和華以色列之望歟、凡棄爾者、悉蒙羞恥、耶和華爲活水之源、凡棄之者、其名錄於土壤、
- 14 耶和華歟、尚其醫我、我則獲痊、尚其拯我、我則得救、蓋爾爲我所頌美者、
- 15 人謂我曰、耶和華所言者安在、任其臨至、
- 16 若我、民牧之職、我未速棄、而不從爾、災禍之至、非我所欲、爾所知也、我口所言、俱在爾前、
- 17 勿使我驚駭、患難之日、爾爲我之避所、
- 18 窘逼我者、願使之慚愧、勿使我慚愧、願使之驚惶、勿使我驚惶、使患難之日臨之、毀之維倍、○
- 19 耶和華諭我曰、宜往立於庶民之門、卽猶大列王出入之門、又立於耶路撒冷諸門、
- 20 告之曰、爾猶大王、及猶大衆、與耶路撒冷居民、凡由是門而入者、其聽耶和華言、
- 21 耶和華曰、爾其愼旃、於安息日、毋荷擔以入耶路撒冷門、
- 22 安息日、毋荷擔而出爾室、亦勿操作、宜以安息日爲聖、如我命爾列祖者、
- 23 惟彼不從、不側耳以聽、乃強厥項、不聽命、不受教、
- 24 耶和華曰、如爾諦聽我言、安息日、不荷擔入邑門、以安息日爲聖、亦不操作、
- 25 則必有君王坐大衞之位、乘車服馬、與其牧伯、及猶大人、耶路撒冷居民、皆由此門入邑、邑亦永存、
- 26 必有人來自猶大諸邑、與耶路撒冷四周、及便雅憫地、窪地、山地、南土、攜燔祭與他祭、素祭乳香、曁酬恩祭、詣耶和華室、
- 27 如爾不我聽、不以安息日爲聖、於安息日、荷擔而入耶路撒冷門、我必燃火於其門、盡焚耶路撒冷之宮室、不得撲滅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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