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신명기 6장 聖經 (文理和合)

聖經 (文理和合) · 중국어(문리) · 신명기 (Deuteronomy) · 25절

  1. 1 此誡命典章律例、乃爾上帝耶和華所命、以教爾者、使爾行之於爾所得爲業之地、
  2. 2 俾爾及子孫、畢生寅畏爾上帝耶和華、守其典章誡命、凡我所命爾者、以致延年、
  3. 3 以色列歟、爾其聽之、謹守遵行、致可納福昌熾、於彼流乳與蜜之地、如爾祖之上帝耶和華所許爾者、○
  4. 4 以色列歟、爾其聽之、我上帝耶和華、惟一而已、
  5. 5 當盡心盡性盡力、愛爾上帝耶和華、
  6. 6 我今命爾之言、當存於心、
  7. 7 勤誨子女、坐於室、行於路、或寢或興、恆論乎此、
  8. 8 擊於手以爲號、戴於額以爲飾、
  9. 9 書於爾室門柱、及爾邑門、○
  10. 10 昔爾上帝耶和華、誓於爾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、賜爾之地、旣導爾入、使得大而且美之邑、非爾所自建者、
  11. 11 得其第宅、充以嘉物、非爾所自充者、得已鑿之井、非爾所自鑿者、得所植之葡萄園、橄欖樹、非爾所自植者、爾食之而飽、
  12. 12 當斯時也、愼勿忘耶和華、卽導爾出埃及、脫於奴隸之室者、
  13. 13 宜寅畏爾上帝耶和華、而崇事之、指其名而發誓、
  14. 14 勿從四周諸民之神、
  15. 15 恐爾上帝耶和華震怒、滅爾於地、蓋在爾中之上帝耶和華、乃忌邪之上帝也、○
  16. 16 勿試爾上帝耶和華、如昔在瑪撒然、
  17. 17 爾上帝耶和華所諭爾之誡命法度典章、爾當恪守、
  18. 18 凡耶和華所視爲正爲善者、爾宜行之、致受福祉、可入而得耶和華所誓許爾祖之美地、
  19. 19 耶和華亦必驅逐諸敵、踐其前言、○
  20. 20 厥後爾子若問爾曰、我上帝耶和華、以此法度典章律例諭爾、其意云何、
  21. 21 必告之曰、我儕昔在埃及、爲法老之奴隸、耶和華以大能手、導我出之、
  22. 22 在我目前、施行旣大且劇之異蹟奇事於埃及、與法老及其全家、
  23. 23 導我出彼、俾入其所誓許我祖、錫我之地、
  24. 24 故耶和華命我守此典章、寅畏我上帝耶和華、永享福祚、保全生命、有如今日、
  25. 25 我儕若守我上帝耶和華所諭之誡命、而遵行之、是卽我之義也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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