로마서 6장 聖經 (文理和合)
聖經 (文理和合) · 중국어(문리) · 로마서 (Romans) · 23절
- 1 然則我將何言、得毋恆於罪、俾恩益洪乎、
- 2 曰、非也、我儕於罪旣死、詎可仍在罪中生乎、
- 3 豈不知我儕受洗、以入基督耶穌者、乃受洗以入其死乎、
- 4 故我儕旣由洗而入於死、與之同葬、致如基督由父之榮、自死見起、我儕爲人、亦如是維新矣、
- 5 蓋我儕若於其死狀與之聯合、則將於其復起也、亦然、
- 6 乃知舊日之我、與之同釘、俾罪體泯、不復爲罪所役、
- 7 因已死者釋於罪也、
- 8 若我儕與基督同死、則我儕之信亦必與之同生矣、
- 9 且知基督自死見起、必不再死、死不再主之、
- 10 其死也、乃一次爲罪而死、其生也、則爲上帝而生、
- 11 如是、爾曹於基督耶穌中、宜視己爲罪而死、爲上帝而生也、○
- 12 故毋容罪乘權於爾將死之身、致徇其慾、
- 13 亦毋獻肢體於罪、爲不義之器、惟如自死而生者、獻己於上帝、以肢體爲義之器、奉於上帝、
- 14 蓋罪必不主爾、以爾非在律下、乃在恩下也、○
- 15 然則若何、我儕旣在恩下、不在律下、可干罪乎、曰、不可、
- 16 豈不知爾獻己爲僕以順之、旣爲所順者之僕乎、或於罪以致死、或於順以致義、
- 17 感謝上帝、緣爾素爲罪之僕、今自乃心、服爾所受之教範、
- 18 得釋於罪、而爲義之僕矣、
- 19 因爾形軀之弱、我則依常人所言而言、爾曹曾獻肢體爲不潔不法之僕、以至無度、今宜獻肢體爲義之僕、以至成聖、
- 20 爾昔爲罪之僕、不服於義、
- 21 昔之所行、今日恥之、其效維何、終則死亡、
- 22 今爾得釋於罪、爲上帝僕、其效成聖、終則永生、
- 23 蓋罪之值乃死、上帝之恩賜乃永生、在我主基督耶穌中焉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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